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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交通事故案十级伤残按上海城镇居民标准多赔偿一万七

发布时间:01-20  浏览数:2479 【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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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林某驾驶机动车沿金水路西向东行驶,与委托人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委托人锁骨骨折。经交警认定,林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委托人负事故次要责任。
委托人治疗结束后,委托范律师代理本案。本案能否为委托人实现权益最大化,律师工作主要有二点:一是委托人的损害能否评定为十级伤残,二是其残疾赔偿金的标准能否争取按上海城居民标准计算。在律师的协助下,司法鉴定机构评定委托人的损害构成十级伤残。经崂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采信我方所提交在上海居住的相关证据,支持残疾赔偿金按上海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作出(2014)崂王民初字第192号民事判决书,保险公司向委托人赔偿12064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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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九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委员会委员、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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