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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离婚,债权人能否追加被执行人的原配偶?

发布时间:03-12  浏览数:1993 【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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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人(被执行人)已通过离婚协议或法院的离婚判决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但该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涉及财产分割的处理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其他债权人。如该债权形成于婚姻期间内,债权人有权追加被执行人的原配偶作为被执行人,并执行其财产;若债权发生在结婚前或离婚后,则不能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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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九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委员会委员、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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