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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计算明细表(交通事故、医疗损害通用)

发布时间:03-25  浏览数:1937 【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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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赔偿(元)
计算方式
1
医疗费
 
实际支出
2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天数N天×20元/天
3
营养费
0-2000
结合医嘱、购买营养费正式发票,法院可酌定
4
护理费
 
住院期间护理费:N天×上一年日平均工资
5
误工费
 
(住院天数N天+出院后N天)×上一年日平均工资,或以本人工资实际减少为准
6
交通费
 
住院天数N天×12元+出租车费
7
残疾赔偿金
 
上一年度青岛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294×20×伤残系数(伤残十级为10%,伤残九级为20%,以此类推,一级和死亡系数均为100%)
8
鉴定费
 
实际支出
9
被抚养人生活费
 
上一年度青岛市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24016×被抚养人数×1/抚养人数×伤残系数
10
精神抚慰金
0-100000
根据对方过错程度、赔偿能力及受害人损害程度等因素确定。侵权人为个人的,此项赔偿最高为50000;侵权人为法人的,赔偿最高为100000。
11
后续治疗费
 
预估后续可能产生的费用,诉讼时则以司法鉴定为准,或待实际发生后再主张
合计
医疗损害纠纷:最终赔偿数额为上述合计数额×医院责任比例;
交通事故纠纷:1、医疗费和住院伙食补助≦1万元的,由承保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赔偿全部,我方负全部责任除外;其他各项合计未超出11万元的,由承保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赔偿全部损害。
2、若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肇事方按事故责任比例向受害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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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律师 NEWS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九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委员会委员、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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