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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印发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

发布时间:05-28  浏览数:1072 【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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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  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和全国禁毒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水平,推动人民法院禁毒工作取得更大成效,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5月18日印发了《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

  《纪要》包括“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禁毒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毒品犯罪法律适用的若干具体问题”两部分内容。《纪要》在第一部分传达了中央对禁毒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分析了当前我国禁毒斗争的总体形势,总结了近年来人民法院禁毒工作取得的成绩,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禁毒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从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加强审判规范化建设、完善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等四个方面,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禁毒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纪要》在第二部分对当前毒品犯罪适用法律的一些具体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主要包括罪名认定,共同犯罪认定,毒品数量认定,死刑适用,缓刑、财产刑适用及减刑、假释,累犯、毒品再犯,非法贩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行为的定性等七大类问题。在指导思想上,重点体现了对毒品犯罪的依法从严惩处,以充分发挥刑罚预防和遏制毒品犯罪的作用。其中,《纪要》结合审判实际,对近年来新出现的、较为突出的毒品犯罪法律适用问题,如接收物流寄递毒品行为的定性,网络涉毒犯罪的定性,新类型、混合型毒品犯罪的死刑适用,非法贩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行为的定性等,作出了新规定。同时,对一些长期存在、但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问题,如从贩毒人员住所等处查获毒品的性质认定,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共同犯罪认定,一案涉及两种以上毒品的数量认定等,提出了解决办法。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为严厉打击吸毒人员实施的毒品犯罪,《纪要》对吸毒者运输毒品行为的定性、有吸毒情节的贩毒人员的贩毒数量认定等问题作出了不同于以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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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九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委员会委员、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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