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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伤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05-05  浏览数:2741 【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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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在发生工伤或职业病时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此期间,原有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的期间。目前,山东省人社部门是依据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予以确定停工留薪期,具体如下:
 
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停工留薪期
 
 
头面部损伤(S00-S09
头部浅表损伤S00
1个月
 
头部头皮开放性伤口S01
1个月
 
颅骨和面骨骨折S02
颅骨穹隆骨折S02.0
3个月
 
单纯颅底骨折S02.1(如伴CSF漏或并发颅内感染,需在完全控制后)
6个月
 
鼻骨骨折S02.2
3个月
 
单纯眶底骨折S02.3
4个月
 
颧骨和上颌骨骨折S02.4
4个月
 
牙折断S02.5
1个月
 
下颌骨骨折S02.6
4个月
 
累及颅骨和面骨的多发性骨折S02.7
6个月
 
其他颅骨和面骨骨折S02.8
5个月
 
头部的关节和韧带脱位、扭伤S03
颌关节脱位S03.0
3个月
 
鼻中隔软骨脱位S03.1
3个月
 
牙脱位S03.2
2个月
 
颅神经损伤S04
视神经和视路损伤S04.0
6个月
 
动眼神经损伤S04.1
6个月
 
滑车神经损伤S04.2
6个月
 
三叉神经损伤S04.3
6个月
 
展神经损伤S04.4
6个月
 
面神经损伤S04.5
6个月
 
听神经损伤S04.6
6个月
 
副神经损伤S04.7
6个月
 
其他颅神经损伤S04.8
6个月
 
眼和眶损伤S05
结膜和角膜擦伤(深层)S05.0
1个月
 
眼球和眶组织轻度挫伤S05.1
1个月
 
眼撕裂伤和破裂,伴有眼内组织脱出或缺失S05.2
12个月
 
眼撕裂伤和破裂,不伴有眼内组织脱出或缺失S05.3
3个月
 
眶穿透性伤口,伴有或不伴有异物S05.4
6个月
 
眼球穿透性伤口,伴有异物S05.5
6个月
 
眼球穿透性伤口,不伴有异物S05.6
3个月
 
眼撕脱伤S05.7
3个月
 
眼和眶的其他损伤S05.8
3个月
 
头面部损伤(S00-S09
颅内损伤S06
脑震荡S06.0
3个月
 
硬膜外出血S06.4
6个月
 
创伤性硬膜下出血S06.5
6个月
 
创伤性蛛网膜下出血S06.6(不伴有脑室扩大)
4个月
 
其他颅内损伤S06.7
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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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律师 NEWS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九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委员会委员、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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