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岛二手房赠与、继承交易各项税费(最新)
发布时间:05-24 浏览数:3027 【Close】
一、赠与 办理赠与前需先办理赠与公证,计税依据为房产交易中心过户后系统的自动评估价,过户前无法告知系统评估价。
(1)直系亲属赠与: 直系亲属范围包括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配偶及有赡养义务的人。
受赠方:缴纳契税3%、印花税0.1%
赠与方:缴纳印花税0.1%
(2)非直系亲属赠与:
受赠方:缴纳契税3%、个人所得税20%、印花税0.1%
赠与方:缴纳印花税0.1%、营业税5.6%,赠与方房产证或契税税票满2年,可免征营业税。
二、继承 办理继承前需先办理继承公证,计税依据为房产交易中心过户后系统的自动评估价。 继承人: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