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民间借贷纠纷成功向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追索借款
发布时间:06-19 浏览数:2481 【Close】
2015年4月,债务人向委托人借款60000元,约定2015年12月还清。但借款到期后,债务人死亡未能偿还借款。委托人对债务人家庭情况知之甚少。 范律师、成丽娟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通过债务人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调查获知其法定继承人的身份信息、地址及联系方式,再以其法定继承人为被告向市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对方在遗产继承范围内偿还委托人借款,市北区人民法院出具(2016)鲁0203民初第3043号民事调解书结案。【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