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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诉民间借贷纠纷因双方不存在真实借贷关系我方不承担还款责任

发布时间:07-13  浏览数:2358 【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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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持委托人签名的30万元欠条向市北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委托人偿还30万元借款。 范律师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代为参加本案诉讼活动。律师认为,是否存在真实借贷关系是本案争议的焦点。庭审质证中,对方无法陈述出借资金来源和具体交付细节。市北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律师代理意见,作出(2014)北民重字第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自2014年4月对方起诉以来,本案经历一审我方胜诉、二审发回重审、重审我方再全面胜诉,经律师历时二年多的努力,委托人权益终于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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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律师 NEWS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九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委员会委员、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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