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诉民间借贷纠纷因双方不存在真实借贷关系我方不承担还款责任
发布时间:07-13 浏览数:2785 【Close】
对方持委托人签名的30万元欠条向市北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委托人偿还30万元借款。 范律师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代为参加本案诉讼活动。律师认为,是否存在真实借贷关系是本案争议的焦点。庭审质证中,对方无法陈述出借资金来源和具体交付细节。市北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律师代理意见,作出(2014)北民重字第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自2014年4月对方起诉以来,本案经历一审我方胜诉、二审发回重审、重审我方再全面胜诉,经律师历时二年多的努力,委托人权益终于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