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用人单位应诉劳动争议仲裁,避免承担加班费、经济补偿近10万元 发布时间:07-18 浏览数:3390 【Close】 分享到 2011年3月,曾是用人单位的副总向城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加班费、经济补偿金、工资等近十万元,范律师代理用人单位应诉,最终城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只支持对方工资4000元。城劳人仲案字[2011]第350号裁决书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