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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2017年4月1日实施)

发布时间:04-04  浏览数:5352 【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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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

量刑规则一览表(201741日起施行)

 

一、常见量刑情节适用



量刑情节

调节基准刑比例

备注

14岁—16岁之间犯罪

减少30%--60%

 

16岁—18岁之间犯罪

减少10%--50%

 

未遂犯

减少50%

 

从犯

减少20%-50%或者以上

犯罪较轻减少5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

自首

减少40%以下

犯罪较轻的减少40%以上或免除处罚

一般立功

减少20%

 

重大立功

减少20%--50%

犯罪较轻的减少5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

坦白

如实供述的减少20%以下;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同种罪行的减少10%30%;如实供述避免严重后果发生的减少30%50%

来源刑事实务微信公众号

当庭认罪

减少10%以下

认定坦白、自首的除外

积极赔偿但未取得被害人谅解

减少30%以下

来源刑事实务微信公众号

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减少40%以下

 

没有赔偿但取得被害人谅解

减少20%以下

 

刑事和解

减少50%以下,犯罪较轻的减少50%以上或免除处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7条达成的和解

累犯

增加10%--40%(一般不少于3个月)

 

有前科劣迹

增加10%以下

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除外

被害人为未成年人老人残疾人妊妇等

增加20%以下

 

重大灾害疫情期犯罪

增加20%以下

 

 

二、15种常见犯罪量刑(内容来源“刑事实务”公众号)



罪名和情节

量刑起点

基准刑

1、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一般情节

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据责任后果程度等确定

逃逸或其他恶劣情节

3年—5

同上

逃逸致1人死亡

7年—10

同上

2、故意伤害罪

   

1人轻伤

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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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律师 NEWS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九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委员会委员、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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