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离婚纠纷成功帮助委托人取得房产
发布时间:05-01 浏览数:2474 【Close】
委托人与对方2008年相识,于2010年登记结婚,于2011年育有一子。结婚双方性格不合,经常争吵,沟通困难。委托律师之前,双方已经分居三个多月。
范律师接受委托后,代其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要求孩子由委托人抚养权。诉讼中,经多次与对方沟通协商,最终与对方达成共识,为孩子共同努力经营好婚姻,并且对方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两套房屋均归协议约定产权完全属于委托人。委托人利益得到充分的保障,我方撤回离婚诉讼【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