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三起民间借贷纠纷成功为委托人免除90%还款义务
发布时间:05-07 浏览数:2573 【Close】
委托人与对方三人曾是同事关系。2017年2月,三人分别向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借贷为由分别要求委托人偿还借款100000元、14000元、6000元。委托人委托范律师、刘冰律师代理上述三起案件。庭审前,律师详细与委托人了解案件情况,尤其是银行资金转账明细等。庭审中,对方其中二人仅能提供转账明细,在律师质问下无法作出合理性解释,双方之间借贷关系不明确,法院不支持其诉讼; 另外一人,能够提供微信聊天记录等其它辅助证据,我方予以认可。最终,法院分别作出(2017)鲁0211民初2834号、2836号、3010号民事判决书,仅支持对方6000元诉讼请求,成功为委托人实现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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