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单方赠与处分无效,为委托人追回夫妻共同财产170万元
发布时间:08-03 浏览数:2821 【Close】
2012年,委托人与第三人登记结婚。2015年,第三人与对方相识。第三人为讨好对方,先后分多次向对方汇款累计近300万元。2016年,委托人知悉后,为追回夫妻共同财产委托范律师、刘钊律师代理本案。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情况,律师首先通过公证固定第三人与对方之间微信聊天记录,以确认双方之间关系及受赠金额,再通过银行打印出双方往来详细的交易流水单。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即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根据我方申请,成功查封第三人在杭州房产一处。第三人迫于压力,在法院开庭前与委托人、第三人积极协商还款以寻求和解结案。委托人考虑到第三人的意见及对方诉讼中还款近100万元,三方达成和解协议,对方限期向委托人偿还170万元,逾期不还则按325万元履行。据此,温岭市人民法院作出(2017)浙1081民初7307号民事调解书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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