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二审,青岛中院支持委托人的上诉请求发回重审-青岛律师_青岛律师网_青岛律师事务所13780606735
    
    首页 - 成功案例 - 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二审,青岛中院支持委托人的上诉请求发回重审

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二审,青岛中院支持委托人的上诉请求发回重审

发布时间:08-07  浏览数:2543 【Close
分享到

        被继承人为委托人的奶奶,其生育四子女,包括委托人之父亲。委托人之父因病于2006年去世,被继承人于2007年因病去世。被继承人遗留房屋一间,因拆迁获得二套安置房。委托人与其他继承人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即墨法院认定被继承人2007年所立遗嘱有效,作出(2015)即民初字第7859号民事判决,判决驳回委托人诉讼请求。

       委托人不服一审判决,委托范律师、邵红丹律师代理本案二审。二审中,代理律师主要代理意见为:程序违法,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其他继承人;遗嘱为无效遗嘱,打印件不符合法定形式,见证人未出庭作证,且有利害关系。本案经开庭审理,法院支持我方意见,作出(2017)鲁02民终4878号民事裁定书,发回即墨法院重新审理。

关闭
资深律师 NEWS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九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委员会委员、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查看详细>>
经典案例 | 人损索赔 | 合同纠纷 | 医疗损害 | 劳动人事 | 房地产纠纷 | 婚姻继承 | 知识产权
Copyright © 2011 法律之光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号:鲁ICP备15005173号
电话:13780606735 地址:青岛市苗岭路28号金岭广场2号楼11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