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交通事故纠纷对方逃逸全责,委托人获交强险全额赔偿
发布时间:08-10 浏览数:2407 【Close】
2016年9月,对方驾驶越野车沿金光丽园小区路东由西行驶到劲松七路左转弯,与委托人相撞,致委托人多处受伤。事故发生后,对方逃逸,崂山交警认定其承担事故全责。对方先行向委托人赔偿150000元。范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代为向崂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对方及保险公司追偿剩余赔偿。本案经开庭审理,我方证据得到法院采信,崂山法院作出(2017)鲁0212民初18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委托人1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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