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涉外离婚纠纷案件委托人顺利离婚
发布时间:08-24 浏览数:2799 【Close】
2012年,委托人与澳大利亚籍外国人相识相爱。2013年10月,双方在青岛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生育一女。婚生女一直与委托人共同生活。2014年8月,对方离开中国至今不归。范律师、邵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于2017年5月向市北区人民法院代为起诉离婚。诉讼中,我方申请市北区人民法院调查该外国人出入境记录,证明对方2014年8月起离境再未回中国,双方分居超过二年。本案经开庭审理,市北法院根据出入境记录等证据,作出(2017)鲁0203民终54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女由委托人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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