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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侵权责任法

发布时间:07-19  浏览数:1947 【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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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是一部规定什么是侵权行为以及承担什么样的民事责任的法律,是民法主要内容之一。该法的立法目的就是为了保障人们的财产权和人身权,适用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应该说与人们密切相关,其重要性与物权法不相上下。下面就该法对于侵权责任规定的部分新变化、新亮点做出简单的评析。

死亡赔偿金标准是否统一,是否区分城乡身份不同对待?

该法第十七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群死事故赔偿的规定要不要统一赔偿金标准?是同命同价,还是同命不同价?

该规定是对群死事故死亡赔偿的“一揽子规定”,“同命不同价”争论即将有定论。“同命不同价”通俗说法的法律根据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4日作出的《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正是该规定,造成了同一案件中不同户籍身份的受害人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相比悬殊,从而引发了“同命不同价”的广泛争议。实际上,“同命不同价”只是个通俗的说法,从法律来讲是不确切的。因为事故造成人死亡后,死亡赔偿金赔偿的不是生命本身,赔偿的是生命遭受侵害之后引发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失。生命本身是无价的。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区分了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不同的身份,以此来确定不同的赔偿标准,主要考虑到我国城乡二元体制的实际状况,是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在群死案件中适用该司法解释,会造成农村的与城镇的赔偿金相差1倍,显得非常不公平。因此,该法规定交通事故、矿山事故等引起的群死案件中赔偿标准统一,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赔偿,除此之外的案件仍然根据城乡身份适用不同的赔偿标准。

保姆侵害他人,一律由雇主承担责任是否公平?

该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在劳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在劳务过程中自己受到伤害的,根据双方各自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而生活中家里的保姆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如果发生对他人的损害,不加区分地规定一律由雇主承担责任是否合理?是否不利于提高提供劳务一方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

该规定是对雇用保姆、装修工等个人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造成侵权责任方面的规定。保姆侵权雇主承担责任,主要的目的就是保护被侵权人的利益,因为通常情况保姆的赔偿能力是不够的。另外从法理上来讲,保姆在提供劳务过程中行为应视为“职务行为”,雇主既然享有“职务行为”所带来利益,也应承担“职务行为”带来的不利益,这是公平的,也符合法律基本精神。事实上,强化雇主责任也是各国立法的发展趋势。但是,保姆是否即便是故意或重大过失侵权都不承担任何责任呢?该法未对此作出规定。这对雇主来说是不公平的。雇主首先承担责任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公平起见应赋予雇主在保姆故意、重大过失等情况下有适当的追偿权。

流浪狗侵权依然难操作

该法中第八十二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实践中如果找不到原动物的饲养人和管理人,谁来承担责任?

该规定确定由原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是合理的,但在实践中确实很难操作。人们根本无从得知谁是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损害就得不到赔偿。在人大审议该法时曾有代表建议,此种情况下可由政府某个部门承担侵权责任。这或许目前是保护被侵权人利益较为可行的解决办法,但需要建立相配套的动物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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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律师 NEWS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九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委员会委员、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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