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中出卖人交付的房屋(层高、绿化、学区房等)不符合约定,买受人如何主张赔偿?
发布时间:12-25 浏览数:2842 【Close】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义务。出卖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显然构成违约。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数额或损失计算方法的,按照双方约定计算违约金或赔偿数额;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数额或损失计算方法的,法院是要求买受人对主张违约金或赔偿数额提供证据,否则视为举证不能不予支持。对于出卖人所交付的层高、绿化面积、小区环境、学区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合同中对此约定违约责任或赔偿数额计算方法的,按照约定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如果无约定的,则需要买受人举证证明损失金额,可考虑司法鉴定评估房屋差价;如果出卖人违约导致买受人购房目的实现不了,构成根本违约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来源:民事审判例释 主编:高益民【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