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民间借贷纠纷委托人诉讼请求全部获支持
发布时间:01-02 浏览数:2256 【Close】
委托人与对方曾是恋爱关系。对方于2015年分三次向委托人借款10万元用于生意周转。2017年,双方关系恶化,委托人多次向对方催要借款无果。范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代为向市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庭审中,对方代理律师对借款事实无异议,但提交双方之间大量微信转账记录及证人证言,欲证明借款已还清。本案争议的焦点为,被告对借款是否已还清。针对对方提交的证据,我方质证意见对方转帐均未标注或明确表示为还款,且发生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不能认定为还款行为。同时,我方提交2017年6月双方谈话录音,录音中对方确认尚欠10万元借款。本案经过四次庭审,市北法院完全采纳我方代理意见,作出(2017)鲁0203民初58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对方立即向我方偿还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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