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民间借贷纠纷案调解,委托人追回五十余万元
发布时间:03-20 浏览数:2098 【Close】
自2013年起,对方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委托人多次借款,口头约定利息。2017年,双方对账确认借款本息合计53万元,承诺分期偿还。2018年2月,委托人获悉对方离婚,其名下唯一的房产可能转移,担心债权能否实现。范律师、刘冰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在查明房产情况后,代其向黄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主审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对方分五期向委托人还清借款,若任何一期逾期,对方承担20%的违约金,委托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据此,黄岛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鲁0211民初2925号民事调解书结案。
另外,在律师的建议下,对方作出书面承诺若卖房须提前还债,否则视为违反调解协议。该承诺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对方卖房转移财产,提升借款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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