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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3起危害国家安全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04-16  浏览数:1859 【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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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彰显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袭击等犯罪的决心

  中国法院网讯 (王珊珊)(4月15日)是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切实维护国家安全,为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昆明火车站“3•01”暴恐案张某某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案招远涉邪教故意杀人案等3起典型案例,展现人民法院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工作成效。

        昆明火车站“3•01”暴恐案基本案情为:2014年3月1日,一伙暴徒在昆明火车站持刀砍杀无辜群众,造成31人死亡,141人受伤,其中40人重伤。法院经依法审理,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死刑;以参加恐怖组织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帕提古丽•托合提无期徒刑。

        张某某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案基本案情为:2016年年初,张某某通过手机移动上网下载暴力恐怖视频和图片。2016年2月至2016年10月间,张某某先后将下载的部分暴力恐怖视频和图片上传至QQ空间,供他人浏览。法院经依法审理,认定被告人张某某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招远涉邪教故意杀人案基本案情为:2014年5月28日,“全能神”邪教组织成员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及张某为宣扬邪教、发展成员,在山东招远一家麦当劳快餐厅内向周围就餐人员索要电话号码,遭被害人吴某某拒绝,张帆、吕迎春遂共同指认吴某某为“恶灵”,并伙同张立冬、张航、张巧联及张某将吴某某杀害。法院经依法审理,以故意杀人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数罪并罚判处张帆、张立冬死刑,判处吕迎春无期徒刑;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航有期徒刑十年,判处张巧联有期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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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九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委员会委员、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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