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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院与青岛仲裁委细化仲裁司法审查联动机制

发布时间:05-07  浏览数:1740 【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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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青岛中院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青岛仲裁委员会联合出台《联动工作机制实施细则》,对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办理的联动工作机制进行规范、细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归口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811日起,青岛中院民四庭作为审理涉外商事案件的专门业务庭,负责涉外仲裁以及国内仲裁案件的司法审查工作。为进一步规范、细化法院对仲裁的司法审查工作,公正高效办理涉仲裁案件,畅通青岛中院民四庭、执行一庭涉仲裁案件的裁审对接渠道,青岛中院与青岛仲裁委员会联合建立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办理的联动工作机制。

此次出台的《联动工作机制实施细则》明确了双方的联络办公室,对于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以及法院审查后作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明确了文书传递送达工作,建立了联动调解机制,规定了定期通报制度,建立了仲裁共同调研和学习平台,从而为双方联动工作提供了切实有效的规范指引,提高了办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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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九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委员会委员、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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