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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的数个合同均有效情况下合同效力顺序?

发布时间:07-19  浏览数:4475 【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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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人一房多卖,多个房地产买卖合同不能因订立时间在后而被认定为无效。除非当事人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房屋所有权人作为转让方就同一房屋订立多个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受让方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法院按照以下顺序支持诉求:

1、已先行合法占有房屋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以支持;

2、均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先行支付房屋转让款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房屋和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以支持;

3、合同均未履行,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受让方请求履行合同的,应予以支持。未能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受让方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来源:民事审判例释 高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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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九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委员会委员、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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