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培训合同纠纷帮助委托人成功追回全部培训费
发布时间:08-27 浏览数:2351 【Close】
委托人为取得牙医执业医师资格,于2017年12月与青岛某教育信息咨询公司签订《医师资格报名协议》、《通关计划学员培训协议》两份协议,委托人向对方共支付报名、培训等费用84800元。合同签订后,因对方原因,委托人无法参加2018年全国执业医师考试。委托人多次与对方协商退费未果。范律师、姜国强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代为向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部培训费用。经市南法院开庭审理,对方不得已与我方达成和解协议,退还全部培训费。据此,市南法院作出2018鲁0202民初3024号调解书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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