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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物业收费将定政府指导价 中介收费明码标价

发布时间:08-27  浏览数:1390 【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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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大众网

8月24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孙伟青通过网络在线问政,围绕“民生领域价格监管”这个话题,与市民进行互动交流。物业收费、幼儿园收费、空调车换乘优惠等成为市民关注热点。

对物业服务等级 将制定政府指导价

有网友询问,听说后期未销售的经济适用房售价由物价部门定价,这个价格会不会跟普通商品房价格一样上浮比例那么高,相比去年销售的经济适用房价格会上浮多少?

孙伟青介绍,根据本市《关于确定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青价格[2014]32号)的规定,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由市物价局会同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在公开销售前,根据项目所属行政区和区位的不同、各行政区内配建经济适用住房和集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收支平衡预算情况确定具体项目的基准价格,并向社会公示。

对于物业新规问题,孙伟青介绍,此前物价局已下文明确,普通住宅的界定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综发[2018]90号)相关规定执行。按照《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待市物业主管部门会同物价局完成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制定工作后,物价局将对各服务等级制定政府指导价。针对商品房物业价格制定问题,孙伟青介绍,依据相关政策要求,除独栋、双拼、联排之外的普通住宅,其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并报送各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对于房价以及中介不规范问题,孙伟青介绍,按照现行价格管理政策,除保障性住房外,商品住房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销售价格。近年来,国家、省、市相继出台了房地产调控政策,落实中央“房住不炒”的政策精神,物价局将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及中介收费的明码标价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幼儿园代收费项目 应遵循家长自愿原则

有网友提出,西海岸新区的很多公交车开空调仍然是一元车费,线路距离也很远。孙伟青介绍,按照现行定价权限,西海岸新区负责制定区域内公交票制票价政策。西海岸新区与市区类似,也存在普通线路运行空调车的情况。普通线路空调车是否开启空调,并无强制性规定,属公交运营企业自主行为。据了解,西海岸新区也制定了季节性票价政策,下一步,新区政府将根据车辆配置升级情况,落实相关票价政策。关于普及空调车后的换乘优惠问题,物价部门将配合主管部门研究解决。

有网友反映现在很多幼儿园要求家长统一到园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学平险。孙伟青介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我省《关于进一步明确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5]81号)规定:我省依法设立的幼儿园,可按规定向入园幼儿收取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中,包括意外伤害保险费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两项。幼儿园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及幼儿家长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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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九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委员会委员、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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