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建厅统一商品住宅“两书”,进一步明确商品房保修期-青岛律师_青岛律师网_青岛律师事务所13780606735
    
    首页 - 法治新闻 - 山东省住建厅统一商品住宅“两书”,进一步明确商品房保修期

山东省住建厅统一商品住宅“两书”,进一步明确商品房保修期

发布时间:09-02  浏览数:2384 【Close
分享到

来源:山东财经网  作者:刘勇

近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统一《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下称“两书”)文本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于9月在全省发布推广。明年起交房必须给图纸,保修期限有了更为明确的规定。

   201911日起竣工验收的住宅工程,开发商都要按照示范文本的要求,按单位工程、不同户型分别编制商品住宅“两书”,并在办理交房手续时向业主提供。

   新版使用说明书包括建筑结构概况、室内主要设备设施说明、公共设施设备说明、装修注意事项、使用说明等五方面内容。

   对于户内及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多长、收房之后有问题要维修到底该找谁等问题,新版质量保证书有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在保修项目保修期限方面,此前未明确保修期限的项目也得到明确。如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以及围护结构保温工程的保修期限为5年;装修工程、室内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安装保修期限为2年;供热、供冷系统保修期限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卫生洁具(结合工程实际提供)保修期限为1年;灯具、开关、水嘴、配件(结合工程实际提供)保修期限为6个月。


 

关闭
资深律师 NEWS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九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委员会委员、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查看详细>>
经典案例 | 人损索赔 | 合同纠纷 | 医疗损害 | 劳动人事 | 房地产纠纷 | 婚姻继承 | 知识产权
Copyright © 2011 法律之光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号:鲁ICP备15005173号
电话:13780606735 地址:青岛市苗岭路28号金岭广场2号楼11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