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民间借贷纠纷二审,委托人诉讼请求全部获支持
发布时间:09-03 浏览数:2079 【Close】
委托人与对方曾是恋爱关系。对方于2015年分三次向委托人借款10万元用于生意周转。2017年,双方关系恶化,委托人多次向对方催要借款无果。一审市北法院完全采纳我方代理意见,作出(2017)鲁0203民初58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对方立即向我方偿还10万元。对方不服提起上诉,范律师继续接受委托人委托,代理本案二审。本案经青岛中院开庭审理,双方围绕对方对借款是否已还清。经过庭审再次质证及庭后沟通,主审法院采信我方所提交的关键性录音证据,作出(2018)鲁02民终3808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对方上诉维持原判。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