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未支付补偿金,竞业禁止协议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09-19 浏览数:3504 【Close】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八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上述规定,因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竞业禁止协议仍然有效。但是,用人单位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员工可通知解除竞业禁止协议,之后竞业禁止协议再无约束力。
司法实践中,若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经济补偿,法院通常也不要求员工通知解除即不受竞业禁止协议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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