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如何主张?
发布时间:03-14 浏览数:2903 【Close】
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坏、拖车费、车上货物损失、随身物品损失、车辆停运损失、替代交通工具、车辆贬值损失等等。财产损失可分为二类,一是直接财产损失,二是间接财产损失。一、直接财产损失
车辆损坏、拖车费、车上货物损失、随身物品损失等都是因交通事故发生直接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先在现场拍照确定损坏物品,再委托鉴定机构定损,能维修的尽可能维修,不能维修的按重置的费用主张。
二、间接损失
1、车辆停运损失
车辆停运损失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被损车辆是属于正在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从事非经营活动的车辆不在此列,如单位自用车、私家车等。
(2)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导致了损失。
2、替代交通工具的费用
最高法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车辆维修期间合理租车费用,或打车的费用。
3、贬值损失
司法实践中,有两种情况可主张贬值损失:
(1)商品车可主张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交易价值降低可赔偿;
(2)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核心部件受损,如发动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