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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发布时间:07-19  浏览数:1833 【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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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一)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本以及身份证。

  (二)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三)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一)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二)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三)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四)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一)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二)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一)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二)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开户行名称;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三)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证明等。

  (四)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五)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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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律师 NEWS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九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委员会委员、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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