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为买卖合同纠纷成功为委托人追索63万元货款
发布时间:07-18 浏览数:1897 【Close】
2017年8月,委托人与对方签订购销合同,向对方销售机床设备,分期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对方未按期支付货款,拖欠63万元尾款。委托人多次催要,未果。范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为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静安区法院开庭审理中,我方提供的证据证实双方之间合同关系及欠款事实,对方反驳设备质量存在问题无有效证据支持。庭审结束后,经过多次沟通,双方达成和解,对方先支付20万元,剩余款项分期支付欠款,任何一期逾期承担违约金15万元。静安区法院作出(2019)沪0106民初22162号民事调解书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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