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民间借贷纠纷成功帮助委托人追回近40万元
发布时间:03-17 浏览数:1965 【Close】
2017年10月起,委托人向包某汇款36.7万元,委托其向于某用于购买当地房屋。后因其它原因购房未能成功,委托人与于某、包某签订还款协议,约定于某分期偿还本息,包某提供担保。然而,于某未能按约定偿还本息。
范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为海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于某按约定偿还本息,包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经海阳法院开庭审理,我方提供银行流水、还款协议证实双方之间借贷关系,法院予以采信。据此,海阳法院作出(2019)鲁0687民初51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于某偿还委托人借款本息合计398900元,并按年利率6%支付自2019年10月19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止逾期付款利息;包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