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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离婚纠纷为委托人成功锁定共同财产的70%为个人财产

发布时间:07-20  浏览数:1340 【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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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与对方于2008年结婚,2010年生育一子。婚后,双方在青岛购买四套房产,并成立两家实力雄厚的公司,经营状况良好。20193月,委托人发现对方有外遇,遂委托律师介入,处理婚姻危机。     

范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情况,协助委托人搜集固定对方有婚姻过错的证据;其次,再确认委托人真实意愿,代为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诉讼中,经过多次协商,委托人考虑到基于孩子年龄较小、对方有充分悔改的诚意,双方最终签订婚内财产约定,对全部共同财产进行约定,70%归委托人个人所有。根据该份婚内财产约定,委托人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兼顾家庭,进退皆可。据此,委托人撤诉,市南法院作出同意撤诉民事裁定书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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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律师 NEWS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九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委员会委员、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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