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车主应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最终减少赔偿责任50万元 发布时间:07-21 浏览数:2747 【Close】 分享到 范律师代理某货运公司应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受害方起诉索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20675.22元,经胶南市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11)胶南民初字第33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240000元,货运公司赔偿264307.55元。货运公司赔偿责任在其投保商业险保险限额以内,达到律师代理的目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