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成功索回购房款200万
发布时间:10-12 浏览数:1561 【Close】
2017年,青岛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市区推出某楼盘销售,重点宣传楼盘周边教育资源、社区养老等特色。2018年初,委托人与该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一次性支付全部购房款190万。2019年10月,该开发商在房屋建成交付时,委托人发现楼盘与当初宣传完全不一致,并且房屋存在诸多质量问题,拒绝收房,双方发生争议。委托人联合其他业主多次维权,工商局也对开发商虚假宣传作出相应处罚,但并未取得实际进展。
范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本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代理律师认为,要实现委托人诉讼目的,应多重并举:首先,律师代为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退还全部购房款,并赔偿全部损失;其次,委托人就开发商违约行为多渠道沟通反映。诉讼中,经过双方多次沟通,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双方之间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赔偿相应的损失。本案虽然过程比较曲折,但结果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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