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疑难民间借贷纠纷成功帮助委托人胜诉
发布时间:03-15 浏览数:1811 【Close】
委托人与对方系亲属关系。2016年起,对方以投资为由分很多次向委托人借款,双方口头约定利息,对方亦陆续支付了部分利息。经委托人催要,对方不能归还,于2018年12月向委托人出具借条,明确未归还的借款金额为605600元,借款期限为1年。2019年,委托人第一次起诉对方,法院以债务未到期驳回起诉。为追索拖欠的本金和利息,范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代理本案。双方当时借款时因系亲戚关系未能形成书面借条,借款后资金来往又非常频繁,其中还夹杂着借用信用卡套现等问题。双方之间借款本金和利息的确认是本案的难点。诉讼中,我方认为,2018年12月对方出具的借条系双方多次对账的结果;对方应当对其使用期间的信用卡欠款负责偿还。本案经多次开庭,市北法院最终采纳我方核心代理意见,扣除在2018年12月出具借条后的还款金额,作出(2020)鲁0203民初65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对方向委托人偿还34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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