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代缴职工社会保险不合法
发布时间:05-16 浏览数:2603 【Clos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代缴职工社会保险,并不符合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代缴公司虽代替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用,但用人单位账户上并未显示其为其职工缴纳工伤保险。
若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或重大疾病,社保机构完全有理由拒绝否赔付或报销,最终结果是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应享受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医疗待遇。【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