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诉讼程序,为委托人亲属指定监护人
发布时间:09-08 浏览数:2381 【Close】
2019年起,委托人之配偶因老年痴呆,生活不能自理,丧失行为能力。为处置房产等诸多事宜,委托人需要指定监护人的法律文书。范律师接受委托后,代为向青岛市市北法院提起确定监护人诉讼,申请确定委托人为其配偶的监护人。经市北法院审理,采信我方提供证据和病历,并与其子女形成书面同意指定的笔录,遂作出民事判决书,指定委托人为被申请人的监护人,可为被申请人利益处分财产。法院特别诉讼程序指定监护人,主要两种方式,一是居委会出具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法院予以确认其为监护人;二是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其无民事行为能力,法院予以指定监护人。【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