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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是否有权探望孙子女(隔代探望权)?

发布时间:04-10  浏览数:509 【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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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祖父母可以探望孙子女。祖父母作为孙子女的直系血亲,对孙子女享有亲属关系上的权利义务,在失去独生子女的情况下,还可能承担孙子女的抚养义务。通常来说,祖父母对孙子女的探望权应通过子女来行使,不能直接行使。但是,如果子女去世的情况,祖父母能否行使探望权(隔代探望权)?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为:依据《民法典》第十条以及风俗习惯,隔代近亲属探望外孙子女及孙子女符合社会广泛认可的人伦情理,不违背公序良俗,应予以支持。
由此可见,祖父母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探望孙子女,符合人伦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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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九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委员会委员、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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