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务合同就一定不存在劳动关系吗?
发布时间:10-18 浏览数:2076 【Close】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与个人签订劳务合同,并不一定意味着双方就是劳务关系,只要同时符合以上三种情形,可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但需要注意的是,此情形下个人举证责任难度加大。因此,若用人单位要签订劳务合同时,个人需谨慎对待。【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