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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约定不支付抚养费,能否反悔?

发布时间:10-19  浏览数:1944 【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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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协议是一种附身份关系解除的特殊合同,系双方充分协商后签订,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变更协议中抚养费的约定,除非离婚后抚养子女一方发生重大变化,或子女因生活、患病、上学等合理费用发生重大变化。如果出现上述重大变化,导致抚养子女一方履行抚养义务出现困难的,法院会根据情况酌情变更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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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律师 NEWS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九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委员会委员、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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