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取得的保险金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发布时间:11-04 浏览数:1842 【Close】
根据2016年最高法《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下称八民纪要)第5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被保险人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金,或者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依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依据以生存到一定年龄为给付条件的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来说,需要根据取得保险金的性质来确定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下列情况的保险金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1)被保险人身患重大疾病或受伤而取得的保险金;(2)夫妻一方作为保单指定受益人,因被保险人(比如一方的父母身故,其为保单指定受益人)身故而获得保险金情况下所获得的保险金。【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