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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生前银行转账给其他子女的款项能否作为遗产?

发布时间:02-19  浏览数:298 【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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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老人去世前大额转账给其他继承人的款项是否属于遗产,需结合转账行为的性质、合法性以及相关证据综合判断。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原则上不属于遗产的情形

1、有明确赠与表示的转账
若老人生前明确表示将款项赠与某继承人(如转账时备注赠与用途或有书面协议),且转账行为已完成(即资金所有权已转移),则该款项不再属于遗产,而是受赠人的个人财产。遗产的定义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已转移的财产不在此列。
2、老人亲自办理的转账
若转账行为在老人生前亲自办理完成(比如有老人签字),财产所有权已转移至受赠人名下,即使转账发生在去世前短期内,原则上也不属于遗产。

二、可能被认定为遗产的例外情形
银行转账行为存在争议
1、非本人操作:若转账非老人本人操作(如他人代为转账),需证明老人知情且同意。若无法证明,转账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款项需返还并纳入遗产分配。
2、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如转账系因受赠人欺诈、胁迫或老人存在认知障碍(如失智症),其他继承人可主张撤销赠与,追回款项作为遗产。
3、未明确赠与意图
仅有转账记录而无其他证据(如赠与协议、书面声明)时,可能被认定为借款或其他法律关系,需通过诉讼确认性质。若无法证明赠与意图,法院可能将款项纳入遗产范围。
4、恶意转移财产
若转账目的是逃避债务或侵害其他继承人权益(如特留份权利),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主张撤销转账,恢复为遗产。

三、法院审查的关键事实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审查以下事实:
1、转账记录:时间、金额、收款人信息;
2、老人行为能力证明:如病历、精神鉴定报告,判断转账时的民事行为能力;
3、赠与意思表示:书面协议、录音、证人证言等;
4、资金用途:是否用于老人生活开支或共同家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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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律师 NEWS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九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委员会委员、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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