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治疗或赡养老人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发布时间:04-18 浏览数:147 【Close】
根据《民法典》及婚姻家庭司法解释,夫妻一方为赡养老人、治疗疾病所负债务,若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范畴,即使另一方未签字或不知情,仍可被认定为共同债务。但是,若债务金额明显超出正常合理的需求,则需债权人进一步举证证明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比如,若一方为父母治病借款10万元,治疗费用与该借款相当,法院是可以认定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认定为共同债务;但若借款金额达50万元且用途不明,债权人需进一步举证,否则可能视为个人债务。
具体到案件中,医疗费用凭证、转账记录、转账金额、转账时间等因素来综合分析,是否属于正常合理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范畴。【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