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借名买房”困局,全额追回亲属垫付房贷
发布时间:07-08 浏览数: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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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类型: 合同纠纷
代理律师: 范志强 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法院: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案号: (2024)鲁1102民初15239号
【基本案情】
2018年,当事人张某及丈夫刘某出于亲情信任,同意妹妹张某某及妹夫赵某借用其名义购买房产,并以当事人名义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双方签订了明确的《涉案房产产权分配协议》,确认房屋实际所有权及还贷责任均归属张某某夫妇。此后多年,房贷一直由张某夫妇实际偿还。
2021年,张某某与赵某感情破裂离婚,二人自此停止偿还房贷。为避免自身信用受损、被列入银行征信黑名单,当事人张某夫妇被迫无奈,持续为张某某夫妇垫付的银行贷款本息,累积垫付金额高达28万元。
【代理策略】
当事人委托范律师代理本案件,追索已垫付的款项。本案核心法律问题在于“借名买房”关系下实际还款义务人的认定及垫付款项的追偿。
1. 关键协议:《涉案房产产权分配协议》原件,清晰载明借名买房事实、房屋实际权属及还款责任归属。
2. 资金流水铁证:详尽的银行还贷对账单,完整呈现当事人垫付贷款的具体时间、金额,形成完整的资金流向证据链。
3. 微信聊天记录,强化证明对方是实际受益人及债务承担者。
【裁判结果】
东港区法院经开庭审理,充分听取了我方代理意见,并对提交的关键证据进行了严格审查和认证。法院完全采纳了我方的核心观点,作出 (2024)鲁1102民初15239号 民事判决书,全部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判令张某某、赵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委托人偿还垫付的银行贷款本金 28万元人民币及利息
【律师小结】
借名买房需谨慎!务必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留存所有资金往来凭证。一旦出现纠纷,及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固定证据,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