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青岛律师_青岛律师网_青岛律师事务所13780606735
    
    首页 - 人资管理 -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发布时间:10-15  浏览数:329 【Close
分享到

外国人在中国合法就业的情况大体分为3类:

第一,已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无须办理就业手续。为了适应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中外交往,大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我国从20048月起即为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家属办理永久居留手续,2012年中共中央组织部等25部门又联合发布《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落实相关待遇。该办法规定:四、在中国就业,免办《外国人就业证》;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办理《外国专家证》、《回国(来华)专家证》以及各地人才工作居住证。

第二,在中国境内合法停留居留的外国人取得工作许可后,可在许可范围内工作。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外国人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证件,应当提交工作许可等证明材料;属于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需要注意的是,外国人办理就业许可后须按照许可的期限、区域、单位就业。一旦出现变化,应按照《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相关规定重新办理许可、延期或者变更等手续。

第三,符合免办工作许可条件的外国人,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才可就业。相关手续大体包括:1.在中国境内合法停留居留需要办理的手续;2.从事海上石油作业、不需登陆、有特殊技能的外籍劳务人员需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办理《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9条第2项);3.进行营业性文艺演出的外国人需经文化和旅游部批准办理《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9条第3项);4.其他需要办理的手续。

 

来源:《人民司法》2025年第19 

作者: 陈宜芳 吴景丽 张艳(最高人民法院)


关闭
资深律师 NEWS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十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查看详细>>
经典案例 | 人损索赔 | 合同纠纷 | 医疗损害 | 劳动人事 | 房地产纠纷 | 婚姻继承 | 知识产权
Copyright © 2011 法律之光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号:鲁ICP备15005173号
电话:13780606735 地址:青岛市苗岭路28号金岭广场2号楼11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