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明确:物业清理楼道杂物不构成侵权
发布时间:03-15 浏览数:165 【Close】
来源:金融界
今年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判决物业为维护公共利益和消防安全、督促无果后清理楼道杂物不构成侵权”。这也意味着长期困扰小区业主的楼道堆放杂物问题迎来根本解决。
法律专家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即便是业主“自己家门口”的走廊,也不属于个人私有区域。《物业管理条例》则赋予物业明确的管理职责,清理公共区域杂物不仅是物业的权利,更是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断物业“合法清理”“程序合规”有明确的标准。【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