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起诉未判离,第三次终判离
发布时间:07-07 浏览数:55 【Close】
代理律师:范律师
案由:离婚纠纷
【基本案情】
委托人与配偶长期矛盾、感情彻底破裂,先后两次起诉离婚,对方均坚决不同意,法院均未准予离婚。两次判决后双方无任何和好沟通,配偶持续在外私自举债,委托人时刻面临共同债务风险。委托人委托我方提起第三次离婚诉讼。
代理律师全面梳理前两次庭审材料、分居无沟通等完整证据链,对夫妻感情破裂法定情形充分论证,并明确双方在2024年9月时双方就房屋贷款作出了财务约定以规避当事人财产风险。
【裁判结果】
城阳法院采纳我方全部代理意见,认定双方无和好可能、感情确已破裂,作出(2025)鲁0214民初11422号民事判决书,准予离婚。
【律师小结】
多次起诉离婚并非不能离,关键在于完整固定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的证据,同时提前做好债务抗辩,既顺利解除婚姻,也守住个人财产权益。【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