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女方起诉离婚案调离,房屋及共同债务处理妥当-青岛律师_青岛律师网_青岛律师事务所13780606735
    
    首页 - 成功案例 - 代理女方起诉离婚案调离,房屋及共同债务处理妥当

代理女方起诉离婚案调离,房屋及共同债务处理妥当

发布时间:07-29  浏览数:2628 【Close
分享到

女方、男方因性格不合,感情已破裂。女方委托范律师代理本案之前,已向市南区人民法院起诉过一次离婚,但因无法定可视为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而撤诉。庭审中,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对房屋归属、婚后购房所产生债务的分担争议非常大。经双方多次协商谈判,最终就离婚、房屋归属、共同债务分担达成一致,市南区人民法院做出(2012)南民初字第70037号民事调解书结案。
关闭
资深律师 NEWS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九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委员会委员、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查看详细>>
经典案例 | 人损索赔 | 合同纠纷 | 医疗损害 | 劳动人事 | 房地产纠纷 | 婚姻继承 | 知识产权
Copyright © 2011 法律之光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号:鲁ICP备15005173号
电话:13780606735 地址:青岛市苗岭路28号金岭广场2号楼11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