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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如何准备证据

发布时间:07-29  浏览数:2036 【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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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一般包括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三个方面的问题。诉讼中,当事人围绕这三个方面举证,往往举不出对己方有利的证据,也不知道如何着手搜集。律师认为,证据的收集与运用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一、注意共同财产线索的搜集与保全

1、银行帐户。由于目前人民银行暂不提供个人银行帐户查询(包括对法院),当事人需提供开户行等方面线索,以便法院锁定对方银行帐户。

2、房产、车辆。如当事人不掌握,可委托律师或申请法院调查。

3、股票、股权等其它形式的财产。

诉讼时,最好申请法院保全共同财产,避免对方转移、隐藏共同财产。

二、注意夫妻感情破裂方面证据的搜集

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列举了二十种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当事人为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可提供相应证据,如提供居住证明、租房合同等证明分居二年以上,110出警记录证明对方有家庭暴力,第一次起诉不准离婚的判决书,对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判决书,公安机关对对方赌博、嫖娼或吸毒行政处罚等等。

三、注意搜集子女抚养条件方面证据

1、 提供收入、健康方面的证据,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

2、 提供父母生活条件证据,以及帮助抚养子女的意愿;

3、 孩子生活环境及其意愿(10周岁以上)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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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律师 NEWS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九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委员会委员、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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